電動車酒店車場被盜責任誰負
店方:與我無關 律師:難逃責任
本報?3月15日訊 (記者古月)“我在酒店門前停放的雅馬哈電動車被盜,看車保安卻說不知道,而我在此停放電動車8個多月,每次都交停車費!3月14日陳小姐對記者說。
事主:電動車被盜
陳小姐告訴記者,她在位于海口國貿某酒店內的一家汽配公司上班,8個多月以來,一直是將價值3000多元的雅馬哈牌電動車,停放在酒店門前的人行道上,每次取車時保安都要收她1元錢,而且不給任何票據。3月11日下午6時,電動車被盜后她找到看車保安時,保安卻說此事與他無關,她找到酒店保安部,有關人員又說門前對外承包了讓她去找承包者,而又不告知是什么人承包,她也找不到承包人,就這樣她被酒店和保安來回踢皮球。
“酒店既然在門前安排保安收我停車費,就應該為我的車負責!标愋〗阏f。
酒店:被盜與我無關
“門前人行道不是我們酒店設的停車場,車輛被盜與酒店無關。至于保安收取費用我們也不知道,應該是保安個人行為,與酒店無關!3月14日上午,這家酒店負責人對記者說。
該負責人表示,在酒店門前的人行道上設置停車場本身就是違規(guī)行為,酒店是不能這樣做的。電動車被盜后不僅是陳小姐去報案,他們也向轄區(qū)派出所報案了。他們認為既然警方已經介入就應該等警方破案,陳小姐找酒店沒有道理。
現場:停車侵占人行道
14日上午,記者在這家酒店門前看到,不到5米寬的國貿大道人行道酒店門前路段,被停放的幾十輛摩托車、電動車等占掉一半,行人只能在不到2米寬的路上或是在盲道上通過。
在酒店門前人行道上還分別立著兩塊鐵質牌子,上面寫有“摩托車看管時間:7:00——19:00,非看管時間摩托車損壞、丟失責任自負,多謝合作!××酒店保衛(wèi)部”。
“我的電動車是下午4點停放在這里,6點20分來取就不見了。他們在這里立牌子收看管費,我們才把車停在這里,常年都是這樣!标愋〗阏f。
記者在現場問一名值班保安人員,對方稱他們都歸酒店保衛(wèi)部管,不存在承包一說。
律師:酒店難逃責任
海南方圓律師事務所律師李君認為,酒店在門前的人行道上設置標牌,并規(guī)定了看管時間段,保安又收取了看管費用,陳小姐長達8個月時間都是在此停車交費,就足以證明酒店在此設置了停車位,車輛丟失酒店有不可推卸的責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