又名:蹈鬼、跳鬼
種類:贊頌舞、歡樂舞、鳥獸舞。
演奏樂器:盾、法鑼、手鈴、郎巴鼓、磬、喇叭等。
特點:蒙古查瑪舞完全由喇嘛表演,它將舞蹈、歌劇、音樂等藝術(shù)元素融合在一起,形成了自己獨特的風格和表演形式。查瑪舞吸收了蒙藏兩族民族藝術(shù)的精華,具有很高的藝術(shù)價值和極強的生命力。
“查瑪”(俗稱“跳神”或“打鬼”) 系蒙藏宗教文化交流的產(chǎn)物。于十六世紀后半葉隨同噶魯派(黃教)喇嘛教傳入,至今已有四百年的歷史。
并在長期的演變發(fā)展過程中,形成了自己的風格。它是一種以演述宗教經(jīng)傳故事為內(nèi)容的面具舞。人物繁多,形態(tài)各異,分“大查瑪”(主要神祗)和“小查瑪”(泛指鳥獸及侍從)兩大部分。有殿堂舞、米擴佛傳舞、寺院舞、大場舞四種表演形式,獨舞、雙人舞、多人舞、大群舞一應俱全,亦可穿插即興表演。表演程式化、規(guī)范化。舞蹈語匯的運用多以所表演人物的個性劃分。一般是“大查瑪”動作沉毅堅定,莊重徐緩,“小查瑪”動作乘巧多變,靈活敏捷。表演時二者相映相襯,各具特色。
如卻吉勒(閻王)舞動作勁獷悍,舉手投足都極富雕塑性;鹿神舞動作矯健奔放而有氣勢,技藝性頗強,帶有竟賽性質(zhì);好扣麥(骷 髏)舞動作靈活灑脫,時而隨鼓聲顛跑跳躍,時而故作威風狀進行喜謔表演,身體的起伏,頭部的昂垂,手的繞動舞步的踏跳配合融洽,很有韻味。
“查瑪”舞在內(nèi)蒙古地區(qū)流傳十分廣泛,絕大多數(shù)寺廟均于宗教節(jié)日時表演。其舞蹈形式影響甚廣,至今仍在蒙古族舞蹈的創(chuàng)作、表演和教學中發(fā)揮一定的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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